保山电子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拥有保山市户籍。
2.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或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招收的学生。
3.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应聘赴港就业的;赴香港任教、合作研究及以高级劳务名义赴港工作的;应聘到香港文艺、体育机构任职工作的。
4.申请赴香港培训,已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的。
5.内地居民获准因私赴香港工作、就学或接受培训,其内地家属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依亲类"进入许可"的。
6.经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及其家属。
7.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1张,附照片数据条形码1份,无数据条形码的另提交照片1张供扫描用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特定岗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1.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赴港工作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赴香港"依亲"(就业者家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家属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3.申请赴香港培训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4.赴香港就学的,提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明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从事劳务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类"进入许可",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劳务公司出具的赴香港从事劳务的证明;
提示: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赴澳门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1.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的赴澳门从事劳务的证明;
2.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劳务工作的,提供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及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3.在澳门从事劳务工作人员的家属赴澳门的,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的批准通知书,在澳门劳务人员的澳门"非本地劳务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保山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申请新证:5个工作日受理、审批上报省厅制证。
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制证完毕。
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发函核查的,调查和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保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66号
咨询电话:0875-219228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腾冲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腾冲县腾越镇文星社区公安小区(北二环路中段)
咨询电话:0875-5131146-41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
昌宁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昌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71208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