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户口注销与分户立户办理指南

  户口注销在公民出国、到港澳台定居、入伍、死亡时会用到。而户口分户立户则是公民婚姻、居住等问题上会用到。保山市本地宝为你带来保山市户口注销与分户立户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

户口注销

公民参军入伍

凭借居民户口簿居、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参军人员花名册,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公民出国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

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公民死亡

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死亡注销户口注销事项

分户立户办理指南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费用与时间

费用:免费

时间:手续齐全当日即可完成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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